系統集成資質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統的有機構成、系統的效率、系統的完整性、系統的靈活性等,簡化系統的復雜性,并最終為企業提供一套切實可行的完整的解決方案。下面,帶大家了解一下系統集成資質管理方法的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監理和運行維護等活動。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確認的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法定資格。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申請、受理、許可、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應當選擇具有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資質單位)承接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第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學發展、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工作。
關于系統集成資質管理方法的總則,大家應該在使用之前有所了解,才能夠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